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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强省需实现两个“一体化”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10-09   浏览次数:89

国民旅游休闲计划正式实施后,广东相关部门作为引导者,应该如何把握新机遇?近日,《南方日报》记者就此采访广东商学院旅游管理与规划研究所所长、广东省重点学科旅游管理学科带头人、九三学社广商支社社员张伟强教授。

  记者:广东旅游业的发展离不开珠三角,离不开粤港澳之间的合作,您对此有一些什么样的建议?此外,要建设旅游强省,广东应该怎么做?

  张伟强:广东建设旅游强省必须实现两个“一体化”:粤港澳旅游一体化和广东省内旅游一体化。前者的特色为“一国两制三地”旅游圈。粤港澳旅游合作已经30年了,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阻碍旅游业一体化发展的三大老大难问题仍然存在,即如何最大限度消除制度性障碍?如何统一规划布局旅游产品差异化开发?如何共同营销共享旅游市场?这些问题都非常迫切,能够解决这些问题,粤港澳三地旅游的协调发展将会大大得益,有望形成1+1+1>3。后者旅游一体化重点是构建两个休闲旅游游憩圈:内圈是以珠江三角洲地区为核心的都市群广府文化旅游温泉休闲区;外圈是以东西两翼和北部山区构成的生态旅游休闲区,包括潮汕文化、客家文化、雷琼文化等。借《珠江三角洲地区发展规划纲要》的东风,率先规划、推进珠江三角洲旅游业一体化进程。

  记者:国民旅游计划有不少的亮点,您对即将要实施的国民旅游计划有什么样的建议和意见?政府作为倡导此计划的主体,应该如何引导和推动旅游业的改革与发展?

  张伟强:国民旅游计划的核心内容是三大块:奖励旅游、福利旅游和休闲旅游。实施国民旅游计划的重要目标就是发展休闲旅游经济。首先,政府引导要有国际视野。发展休闲经济,必须具有国际视野,走国际化道路。针对广东实际情况提出3点建议:①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应该逐步走向世界,邀请广东的国际友好省份和城市,共同举办。②进一步推进在粤内地居民赴港澳个人旅游活动;优化“144小时便利签证”措施。进一步落实《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深化粤港澳旅游合作,积极先行先试,探索旅游体制机制创新。③充分利用开平碉楼―――世界文化遗产之品牌,开创“华侨”旅游市场新局面。

  其次,结合广东自身发展需求,有计划地推动地方旅游业建设。结合我省社会经济处于转型期自身发展的需求,加快出台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旅游业改革与发展建设旅游强省的决定》的实施细则。各地方旅游产业化发展,首先要规划先行,规划的基本原则是:以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建设与本地区整体相和谐的旅游景区为前提,在尊重本地居民意愿的基础上,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传统与现代的和谐共存、产业发展与文化发展的和谐以及东方文化与西方文化的交流。

再次,通过立法保驾护航。明晰旅游公共服务的法律地位,旅游公共服务纳入财政经常性预算范畴,而不是通过专项形式体现。优化旅游产业、旅游企业做强做大的经营环境。创造条件,让广东的旅游企业进行重组、并购,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