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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反”运动中的统一战线工作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10-09   浏览次数:86
 1951年12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通知:在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以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为主要内容的“三反”运动。随着“三反”的深入,发现许多贪污分子和社会上不法资本家的违法活动密切关联、相互勾结。于是,1952年1月26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在城市限期展开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五反”斗争的指示》,要求首先在大中城市中,依靠工人阶级,团结守法的资本家及其他市民,向着违法的资本家开展一个大规模的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偷工减料、反盗骗国家财产和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斗争。当时,大部分私营工商业户都犯有不同程度的“五毒”行为。极少数人严重违法乱纪,情节十分恶劣。沈阳一家工厂在加工供志愿军使用的不冻液时,盗走甘油,致使不冻液变质失效,给前线军事运输任务造成严重损失。天津40多家铁工厂承制的17.7万把志愿军军用镐、锨,不按合同规定使用原材料,以次充好,致使这些镐、锨一刨就断裂,一铲就卷口。上海大康药房资本家王康年,先后向25个国家机关的65名干部行贿,骗取国家大量订货,把过期失效的药品卖给志愿军,而前线急需的药品,卡住迟迟不发货,造成许多伤员死亡。诸如此类唯利是图、不顾国家利益的事是不少的。显然,开展这场斗争是完全必要的。其意义正如周恩来在政协的一次会上指出的:“如果不加以打击和铲除而任其发展下去,则我们革命党派、人民政府、人民军队、人民团体日益受资产阶级的侵蚀,其前途将不堪设想。”

  开展“五反”运动的目的是打击资产阶级的非法行为,划清合法与非法的界限。运动初期,中共中央明确指出,要注意采取利用矛盾、实行分化、团结多数、孤立少数的策略。由于策略正确,因此,在斗争中迅速形成了“五反”的统一战线。打击的重点是极少数五毒俱全、完全违法的不法资本家。在运动后期进行处理时,中央明确的原则是:“过去从宽,今后从严;多数从宽,少数从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并对私人工商户按五类划分,即:“守法的、基本守法的、半守法半违法的、严重违法的和完全违法的”,实行区别对待,把打击面限制在极少数完全违法户。据华东等五个大区六十七个城市和西南全区统计,受到刑事处分的只占千分之一点五。

  “五反”运动的意义是重大的。在思想上,对清除旧社会的污毒方面,起了移风易俗的作用。在经济上,打退了资产阶级的进攻,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在政治上,巩固了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联盟。这场斗争的胜利,为把资本主义工商业进一步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创造了良好的前提。

  在“五反”运动的高潮中,也曾发生过斗争面过大和逼供信现象。这些情况的发生,同运动初期指导思想上的急躁和限期推开运动,要求各地都作出一个“打老虎”预算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这些错误倾向,在运动后期的定案处理中,基本上得到纠正。总的说,成绩是巨大的,缺点和错误是次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