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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右派摘掉帽子和特赦一批战犯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10-09   浏览次数:104
 为了纠正“左”的错误、调整关系,1959年8月,毛泽东写信给刘少奇,提出在国庆节前后为表现好的“右派分子”摘掉帽子。9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摘掉确实悔改的右派分子的帽子的指示》,决定在新中国建立十周年的时候,摘掉一批右派分子的帽子,人数“以控制在全国右派分子的20%左右为好”,并许诺今后还将分批分期摘掉右派的帽子。11月,中共中央又作出了《关于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人员的工作分配和生活待遇的规定》。根据中央指示,全国第一批共摘掉了约4.5万名“右派分子”的帽子,并对他们都恢复或重新安排了工作。

  1960年9月,中共中央批准了中央统战部、中央组织部《关于右派分子工作的几点意见的报告》,提出1960年要摘掉15%――20%的“右派分子”的帽子,并指出对“右派分子”不能与“地、富、反、坏分子等同起来”。1961年9月,中央统战部、组织部、宣传部共同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改造右派分子工作会议”,提出1961年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比例一般不要低于30%,并根据中央关于改造右派分子工作由各级党委统战部门主管的指示,成立了由统战、组织、政法、宣传、文教等部门组成的“改造右派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在统战部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这一年,全国有近10万名“右派分子”摘掉了帽子。1962年春夏,各地在贯彻中共中央“七千人大会”精神期间,根据毛泽东关于对过去处理错了的一些干部,"应当按照具体情况加以甄别平反"的精神,在摘掉帽子的同时,改正了几万人的右派问题。

  1962年夏,第二次“全国改造右派工作会议”后,中央统战部起草了《关于右派分子工作几个问题的报告》,进一步提出为错划右派分子平反的问题。报告认为:如果领导上认为需要或右派本人或其家属申请甄别的,可以甄别;对于确实划错的,予以平反;对于可划可不划而划了的,可以从宽摘掉他们的“右派分子”帽子。报告还提出1962年摘掉帽子的面不要低于70%――80%。但是,中央统战部这个建议不但未被中共中央接受,还被严厉地批评了甄别平反的提法和摘帽子面太大。随着以后“左”倾错误的严重发展,使右派改正问题成了一个禁区,再无人敢提。尽管留下了这一历史遗憾,但是,使数十万人摘掉了“右派分子”的帽子,在当时形势下,还是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的,对于团结工商界、知识界、民主党派,调动他们为社会主义服务的积极性有很好的影响。

  新中国成立后,根据中共中央和人民政府一贯的“惩办、管制和思想改造相结合”的方针,对战争罪犯进行关押改造。1959年,毛泽东建议在庆祝国庆十周年之际赦免一批战犯。同年9月1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并通过了毛泽东的这一建议,并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特赦确实改恶从善的罪犯的决定》,同日,刘少奇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特赦令》。12月4日,杜聿明、爱新觉罗・溥仪等33名战犯被首批特赦。此后,人民政府又陆续释放了5批战争罪犯。至1966年5月16日“文化大革命”前,共释放了296名。中国共产党和中央人民政府对全部战争罪犯在押期间所给予的教育及生活上的周全照顾,特赦后给予的优厚待遇,不仅使受赦者深受感动,同时也极大地教育鼓舞了他们的亲属。即使在国民党内部也引起了极大的震动,并获得了国际上的好评。这一壮举,同样给统一战线带来了深远的积极的影响,起到了团结、稳定、调动积极因素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