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全国民族工作会议,纠正“左”的错误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10-09 浏览次数:89
为了贯彻中央七千人大会的精神,检查大跃进以来民族工作、宗教工作中“左”的错误,进一步调整民族关系,1962年5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国务院民族事务委员会联合召开了全国民族工作会议。
国务院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李维汉在会议上作了长篇报告。他指出了在民族、宗教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左”的错误,主要表现在:在一些地区,对于两类矛盾的区别没有掌握好,有斗争扩大化的错误;有一些干部把民族融合讲得很乱,把民族融合当做实际任务来处理;在民族区域自治方面,忽视自治权利的现象普遍存在,有的撤销自治地方,有的合并自治地方,有的上级机关布置工作不经过自治机关;对少数民族干部,在近几年的几次政治运动中批判过头,相当一部分少数民族干部不敢讲话,不敢反映本民族的实际情况;在统一战线工作中,同民族上层人士协商不够,有的地方采取简单粗暴的办法对民族上层人士进行批斗;废除封建压迫制度后,在宗教工作中忽视了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干涉群众的正常的宗教活动,寺庙、喇嘛、阿訇留得很少;近几年来大汉族主义思想有所增长。
在会议结束前,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彭真到会讲了话。他肯定会议总结了经验,交换了意见,会议开得好。他说,近几年民族工作方面出现的一些问题,必须迅速纠正。并强调了各民族要团结起来,共同建设社会主义。
这次会议中反映的一些问题,经过研究,决定以乌兰夫等人的名义向中共中央写报告,特别是对大跃进以来在统战、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一些“左”的错误,提出了处理意见。提出凡是1958年以来被撤销合并的民族自治县一律恢复;自治州由专署代管或同专署行署合署办公的,迅速恢复原建制;民族地区的乡和公社以下的干部,一般应由当地少数民族人员担任;凡是在“拔白旗”、“反右派”、整风整社、民族改革补课运动中批判和处分错了的,不管是少数民族干部还是汉族干部,都要根据中央的指示精神,认真迅速地甄别平反;民族上层人士凡被错划了、错捕了、错处理了的,要甄别,该平反的要坚决平反,不该降职、撤职而降职、撤职的,要恢复原职,在生活待遇上,一律要和同级中共党员干部一视同仁,并且对他们加以照顾。
中共中央批准了乌兰夫等人的报告。中央指示各级党委要检查一次民族政策执行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中央还指出:应当让同志们知道,民族问题的彻底解决是长期的,必须长期地进行经常性的工作,方能逐步实现。如果看不到这种长期性,不重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过程中的民族问题,不照顾民族特点和地区特点,不按党的政策办事,在工作中势必要犯错误。任何人不准在党的方针政策之外另出点子,另行章程。在许多少数民族地区,宗教问题同民族问题密切联系在一起,必须长期坚持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中央还要求:在这次精简中,管理民族工作机构不要取消,干部不要精简,还要适当加强。
这次会议是一次党员干部和非党干部;汉族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一起参加的“神仙会”,共同研究分析了民族工作中的问题,这在新中国成立以来还是第一次。会上所呈现的民主、团结气氛在当时是鲜有的。
国务院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李维汉在会议上作了长篇报告。他指出了在民族、宗教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左”的错误,主要表现在:在一些地区,对于两类矛盾的区别没有掌握好,有斗争扩大化的错误;有一些干部把民族融合讲得很乱,把民族融合当做实际任务来处理;在民族区域自治方面,忽视自治权利的现象普遍存在,有的撤销自治地方,有的合并自治地方,有的上级机关布置工作不经过自治机关;对少数民族干部,在近几年的几次政治运动中批判过头,相当一部分少数民族干部不敢讲话,不敢反映本民族的实际情况;在统一战线工作中,同民族上层人士协商不够,有的地方采取简单粗暴的办法对民族上层人士进行批斗;废除封建压迫制度后,在宗教工作中忽视了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干涉群众的正常的宗教活动,寺庙、喇嘛、阿訇留得很少;近几年来大汉族主义思想有所增长。
在会议结束前,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彭真到会讲了话。他肯定会议总结了经验,交换了意见,会议开得好。他说,近几年民族工作方面出现的一些问题,必须迅速纠正。并强调了各民族要团结起来,共同建设社会主义。
这次会议中反映的一些问题,经过研究,决定以乌兰夫等人的名义向中共中央写报告,特别是对大跃进以来在统战、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一些“左”的错误,提出了处理意见。提出凡是1958年以来被撤销合并的民族自治县一律恢复;自治州由专署代管或同专署行署合署办公的,迅速恢复原建制;民族地区的乡和公社以下的干部,一般应由当地少数民族人员担任;凡是在“拔白旗”、“反右派”、整风整社、民族改革补课运动中批判和处分错了的,不管是少数民族干部还是汉族干部,都要根据中央的指示精神,认真迅速地甄别平反;民族上层人士凡被错划了、错捕了、错处理了的,要甄别,该平反的要坚决平反,不该降职、撤职而降职、撤职的,要恢复原职,在生活待遇上,一律要和同级中共党员干部一视同仁,并且对他们加以照顾。
中共中央批准了乌兰夫等人的报告。中央指示各级党委要检查一次民族政策执行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中央还指出:应当让同志们知道,民族问题的彻底解决是长期的,必须长期地进行经常性的工作,方能逐步实现。如果看不到这种长期性,不重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过程中的民族问题,不照顾民族特点和地区特点,不按党的政策办事,在工作中势必要犯错误。任何人不准在党的方针政策之外另出点子,另行章程。在许多少数民族地区,宗教问题同民族问题密切联系在一起,必须长期坚持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中央还要求:在这次精简中,管理民族工作机构不要取消,干部不要精简,还要适当加强。
这次会议是一次党员干部和非党干部;汉族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一起参加的“神仙会”,共同研究分析了民族工作中的问题,这在新中国成立以来还是第一次。会上所呈现的民主、团结气氛在当时是鲜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