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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统一战线的提出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10-09   浏览次数:112
 高举爱国主义旗帜,是邓小平为新时期统一战线赋予的重大内涵。1979年9月1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听取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情况汇报时,邓小平明确指出:“现阶段的统一战线可以提革命的爱国的统一战线。”“新时期统一战线,可以称为社会主义劳动者和爱国者的联盟。”“爱国者的范围是很宽广的,包括蒋经国在内,只要台湾归回祖国,他就做了爱国的事。现在可以提第三次国共合作。”又指出:“统一战线的对象,清楚得很,顾名思义,是把一切能够联合的都联合起来。范围以宽为宜,宽有利,不是窄有利。”这个讲话,充分体现了邓小平站在中华民族振兴和实现祖国统一大业的战略高度上的宽广视野和博大胸怀。

  1981年6月,在中国共产党召开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提出:“一定要毫不动摇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这里将新时期的统一战线明确地称为“爱国统一战线”,更加明确地强调了新时期统一战线的爱国主义性质。《决议》毅然放弃了延称多年的"革命统一战线"的传统提法,正式将新时期的统一战线称为“爱国统一战线”。这一提法,使新时期统一战线在爱国主义基础上的团结更加广泛,充分体现了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大联合、大团结的基本精神,使一切热爱祖国的个人、团体、政党、组织,不受社会制度、政治立场、意识形态、生活方式等限制,都可以、都能够加入到统一战线中来,从而更加扩大了统一战线的范围。自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后,中国统一战线就开始明确地称为爱国统一战线。爱国统一战线成为实现中华民族团结振兴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面具有巨大凝聚力、感召力的旗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