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召开
80年代末、90年代初,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因民族问题导致动荡乃至分裂,民族问题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之一。在我国,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建设的发展,民族工作也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对民族工作高度重视,于1992年1月14日在北京召开了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在这次会议上,来自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和全国各地区的56个民族的代表济济一堂,共商中华民族团结进步的大计。这次会议的主题是:加强各民族的大团结,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携手前进。会议充分肯定了四十多年来我国民族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科学地总结了做好民族工作的基本经验,研究分析了当前民族工作的形势,深刻地阐述了民族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重要性,确定了90年代我国民族工作的大政方针和主要任务。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和国务院总理李鹏分别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江泽民在讲话中,回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四十多年来,我国民族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指出:最基本的经验,就是我们党始终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民族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坚持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原则,坚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建设社会主义事业中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我国各民族的大团结,经受了各种考验。不论是国际上发生什么样的剧变,还是国内出现什么样的风波,我国各民族都是和睦相处,同舟共济,患难与共的,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强大凝聚力。江泽民还要求全党同志充分认识民族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重要性。利用民族问题打开缺口,是国内外敌对势力对我国进行和平演变的重要手段,我们更应该高度重视民族问题,采取正确的方针政策,认真妥善地加以解决。
江泽民讲话中,还提出了90年代民族工作的五项主要任务,概括起来就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逐步与全国的发展相适应;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社会事业,促进各民族的全面进步;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增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自我发展活力;坚持与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进一步加强各民族的大团结,坚决维护祖国的统一。这些任务能否胜利完成,关系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能否持续发展和繁荣,也关系到能否胜利地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第二步战略目标,关系到祖国的强大和昌盛。我们一定要从振兴中华民族这个宏伟目标出发,认识到新的历史条件下民族工作的重要性,认真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全面完成这些任务。
在新的历史时期,搞好民族工作,增强民族团结的核心问题是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这是少数民族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国全面发展和整个建设的需要。李鹏在讲话中指出: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主要靠三条:一是国家的继续扶持;二是经济比较发达地区的对口支援;三是民族地区自身的奋斗。这三个方面要统筹规划,有机结合,形成合力,这样就能发挥更大的作用。但是,归根到底要依靠民族地区各族人民进一步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不断增强自我发展的能力。
会议指出,我国民族工作的一项根本任务就是坚持各民族大团结,维护并促进祖国的统一。我国各民族组成统一国家的历史非常悠久,各民族不论人口多少、地域大小、社会发展程度高低,都对祖国的文明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宝贵的贡献,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平等的成员,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承担着相同的义务。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是中华民族的最高利益,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神圣职责。我们要发扬各族人民热爱祖国、维护祖国统一的光荣传统,反对一切破坏团结、分裂祖国的活动,巩固和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和睦的局面。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力量,也是中华民族团结统一的核心力量。加强民族团结,继续解决好我国的民族问题,必须进一步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坚持不懈地在全党和全国人民中进行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的教育。要强化56个民族“谁也离不开谁”的观念,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做好民族工作,是涉及全局的大问题,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高度重视民族工作。
这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是一次团结鼓劲、继往开来的大会,对促进中华各民族进步和共同繁荣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