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晓明教授莅临江门讲授《民法典新亮点及对企业和个人权益的保障》
发布人:李丽红 发布时间:2020-07-29 浏览次数:130
为更加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让理论与实务更好地融合,2020年7月28日,市律师协会民事代理及非诉讼专业委员会与广东建诺律师事务所联合邀请我校法学院副院长、民商法学科带头人、硕士生导师鲁晓明教授为广大律师讲授《民法典新亮点及对企业和个人权益的保障》。
市律协副会长张国成,常务理事高慧嫦、黎雄校,民委主任李增臣及一众委员、律师及多名企业高管近九十人到场参加本次讲座,建诺所主任梁当利主持,并通过在微博同步线上直播,场外数百名人士参与学习交流。
鲁教授从近现代法治历史中各国民法典所发挥的重要影响到我国《民法典》编纂的历程阐明了其出台对我国依法治国进程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再从结构体例内容体现了其所具有的中国特色;还有结合典型案例展现其与民众与企业关系密切相关的理论知识,深入浅出,贯通中西,精彩生动,赢得在座人员的阵阵掌声。
在互动环节,听讲律师热情高涨,纷纷提问,涉及人防车位的权属、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以及共债共签等热点问题。鲁教授从理论研究结合律师实务的角度进行了专业独到的解答。随着再次热烈掌声的响起,本次普法课堂圆满结束,参与讲座的人士意犹未尽,感谢市律协民委和建诺所的联合举办外还表示获益良多,有新启示;还有律师曾师从鲁教授,在讲座中勾起了学生时代的印记。
这是《民法典》普法课堂的其中一讲,只有全体社会成员以民法典为遵循,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才能让民法典真正成为老百姓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民法典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作为法律工作者、践行者,更应当认真学之、用之、普及之,以期全社会缘法而行,国家法盛人和。